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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商标法》 推动首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 | 作者:advertising-100 | 发布时间: 2014-09-24 | 26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商标法》自1982年制定以来第三次修改。我国新的《商标法》的实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喜事,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首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商标法》的实施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建设创新型首府的重要举措。《商标法》实施30年来,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对现行《商标法》进行修改完善十分必要。首先,新《商标法》的实施是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在当今时代,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必须依靠新的驱动力,商标可以凝聚企业的创新成果并承载企业的商誉,促使创新成果迅速扩大市场影响力,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创造新的市场价值。截至今年4月,呼和浩特市累计商标注册量为17261件,有驰名商标16件、著名商标 97 件、知名商标160件。商标注册年申请量在近十年中得到有力迅猛的增长,商标的培育发展较好促进了首府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其次,《新商标法》的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商标在保护创新、激励和激发创新中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全市各类企业的创新发展、推进首府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第三,《新商标法》的实施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新《商标法》首次明确规定了严格的商标审查时限,确保商标申请人及时获得注册,开创了世界各国商标立法的先例。同时还增加了电子申请方式,更加方便了申请人注册商标,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提高对新《商标法》的认识,全面把握《新商标法》的主要内容。新《商标法》是立足于实际需要进行修改的,并围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商标法律制度进行了完善。《新商标法》主要突出了四个方面。一是调整商标注册审查制度,为申请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商标注册服务。取消了现行法对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将国际上申请和审查标准已经相对比较成熟的声音商标纳入到商标可申请注册的范围。同时,完善了商标注册异议制度,简化了确权程序,限制了商标异议主体,有利于缩短商标注册周期。二是对商标注册、使用和商标代理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新《商标法》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的有关内容,明确界定并禁止了商标抢注行为。明确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加强了对商标使用行为的引导和保护。增加了商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促进商标代理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厘清了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引导驰名商标回归其立法本意。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其认定是对扩大商标保护范围而设立的特别保护制度,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对于规制仿冒名牌行为起到了有效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有的企业把驰名商标当成荣誉称号进行片面宣传,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新《商标法》在坚持实行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制度的同时,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促使企业在尊重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加强自主品牌的培育,真正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四是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增加了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规定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并根据涉案金额进一步规范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标准。引入了惩罚性赔偿规定,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加大了侵权人的违法成本。减轻了商标权利人举证责任,有效防止因权利人“举证难”导致损害赔偿数额偏低的现象。

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开创我市商标工作新局面。贯彻实施新《商标法》,需要政府、企业、市场、社会加强密切协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商标注册和管理部门,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要以贯彻落实新《商标法》为契机,大力推进我市的商标战略实施,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建设“活力首府、美丽首府、和谐首府”作出积极贡献。

一要加大新《商标法》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多媒体广泛宣传新《商标法》。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既宣传尊重知识产权的典型,又曝光商标违法典型案例。要加强对我市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宣传,激发首府各类市场主体培育保护自主品牌的积极性。要不断开展对青少年的商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商标法律意识,努力营造首府重视商标、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认真组织做好新《商标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我市商标队伍素质。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和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新《商标法》,切实把握新《商标法》的基本要求,厘清工作职责,找准工作位置,不断增强法制思维和商标意识。从现在开始要在我市工商及企业、个体户中开展不同形式的新《商标法》培训工作,结合我市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我市商标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商标业务水平,扎实转变工作作风。要不断加强商标代理机构和企业的培训,提高我市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顺应我市商标战略的实施。

三要依法履行商标注册和管理职责,不断开创商标工作新局面。新《商标法》的实施,依据工作职责,工商部门深感责任重大,我们要依法加强商标监管执法,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提高我市商标行政执法效能。要依法严格规范首府商标市场秩序,特别是对16个驰名商标的使用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同时,要依法提供优质商标公共服务,加强商标审查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我市商标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商标数据综合分析应用,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另外,要抓紧做好我市实施新《商标法》相关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商标依法行政水平。